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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赡养父母欠下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来源:作者:时间:201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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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清偿。”
   
       所以,一方赡养父母欠下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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