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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达州保安公司的一名队员。从06年被派遣到达州火车站一个部门执勤至今。平时工作超劳超时,就在这6月底用人单位也就是火车站的一个小部门不用我们了。把我们退回保安公司了,请问我们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吗?谢谢!急急急

这个是您们与保安公司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保安公司没有与您们解除合同,因此您们不能要求现在的用人单位对您们补偿。

回复时间:2014-06-14 回复律师:刘江律师 咨询热线:189-8289-3232

我十年前结婚的时候有经双方父母同意,办了酒席,但没办理结婚证。一年后,小孩8个月大的时候孩子父亲离家,几年后他又组建了家庭。孩子的父亲一直有稳定的和较好的经济收入,但一直没给过小孩抚养费。现孩子10岁了,快要读初中,我独自一人抚养孩子觉得力不从心,想起诉孩子父亲,请问我需要一些什么样的程序?还有,我现在是在达州工作,小孩父亲是在宣汉,我起诉,是需要在达州,还是在宣汉呢?我是以我自己的名义起诉,还是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呢?如果以孩子名义起诉的话,孩子是否要上法庭?主要怕给孩子心理上的阴影。谢谢律师。

以小孩的名义,您是监护人,起诉即可,小孩不需要出庭,可以在小孩居住的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2014-06-02 回复律师:刘江律师 咨询热线:189-8289-3232

首席律师

首席律师介绍 刘江,来自四川达州,现居重庆市渝中区,专职律师、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CCTV央视网络电视法制频道会员;美国格理集团法律专家团成员;百度知道、华律网、找法网、法律快车网等多家大型法律网站特邀推荐律师;重庆市律工委...【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