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律师网 公司法务】
股东瑕疵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资时,违反法定的出资义务(包括法律的直接规定和法律的间接规定),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的行为。其行为表现包括:一是股东完全不履行出资义务,具体表现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二是出资义务不适当履行,具体表现为迟延出资、不完全出资、瑕疵给付和出资不实等情形。
刘江律师
首席律师介绍 刘江,来自四川达州,现居重庆市渝中区,专职律师、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CCTV央视网络电视法制频道会员;美国格理集团法律专家团成员;百度知道、华律网、找法网、法律快车网等多家大型法律网站特邀推荐律师;重庆市律工委...【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