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达州律师网 > 公司法务 > 法律知识 > 正文

如何设立分公司,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作者:时间:2013-07-13
分享到:

【达州律师网 公司法务】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股东指定的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3.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关于设立分公司及有关事项的决议;

4. 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总公司章程;

6. 分公司负责人任职书(按章程规定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出具);

7. 营业场地使用证明(产权证复印件或者国土使用证复印件、租房合同);

8. 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

1)、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

2)、分公司经营范围以原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限,不能超出;

3)、对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总公司取得了经营资格不能视为分公司也取得了经营资格,分公司从事该项业务,仍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4)、拟设立的公支机构不论是否称分公司都按分公司设立程序进行;

5)、分支机构的名称必须冠母体公司的全称。

 


 

相关阅读

首席律师

首席律师介绍 刘江,来自四川达州,现居重庆市渝中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CCTV网络电视法制频道会员;美国格理集团法律团成员;百度知道、华律网、找法网、法律快车网等多家大型法律网站特邀推荐律师;达州律师网首席律师、创办人。 刘江从政...【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