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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没有责任,机动车该全赔吗,保险公司该理赔吗

来源:作者:时间:201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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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律师 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没有责任,机动车该全赔吗,保险公司该理赔吗?


案例


2013年1月2日下午6时,王某驾驶机动车为躲避另外一车而造成行人刘某受伤住院,花掉费用2万元。根据现场,交警确定王某和行人刘某都没有责任,而认定另一车承担责任,现在该车逃逸,至今没有下落,遂行人刘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王某和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审理查实,王某购买交强险和三者险。王某和保险公司均以责任认定书确定没有责任为由而拒绝赔偿,那么请问:行人刘某的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解析


1、能够得到法院的全部支持。理由是: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负全责。只有在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情况下才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均无事故责任的情况下,并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存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形,不符合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条件,仍应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王某所投保的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保险事故,在其投保的交强险,第三者险的承保范围之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因此王某应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也应当在交强险和三者险内予以赔偿。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6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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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首席律师介绍 刘江,来自四川达州,现居重庆市渝中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CCTV网络电视法制频道会员;美国格理集团法律团成员;百度知道、华律网、找法网、法律快车网等多家大型法律网站特邀推荐律师;达州律师网首席律师、创办人。 刘江从政...【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