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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公司的解散条件

来源:作者:时间:201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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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业已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因发生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归于消灭的一种状态和法律程序。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个人独资企业法对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情形的规定,既包括自行解散,也包括强制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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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首席律师介绍 刘江,来自四川达州,现居重庆市渝中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CCTV网络电视法制频道会员;美国格理集团法律团成员;百度知道、华律网、找法网、法律快车网等多家大型法律网站特邀推荐律师;达州律师网首席律师、创办人。 刘江从政...【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