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达州律师网 > 劳资工伤 > 法律知识 > 正文

工龄如何认定

来源:作者:时间:2013-07-17
分享到:

【达州律师网 劳资工伤】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计算工龄的方法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现在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所以一般工龄现在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计算连续工龄的原则规定

  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

  7.转入企业工作前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军人的军龄,均作连续工龄计算;

  8.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职工时,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最后一次进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国营农场,垦殖场当职工的知识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城镇知识青年,在他们按政策离开农村、垦殖场或农村回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场、垦殖场或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10.归国华侨职工,从进入本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归侨职工在国外从事革命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调回国内或受迫害回国的,如有可靠证明,报经中侨委审核属实者,其在国外参加革命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不作工龄计算的情况

  职工在下列情况从事工作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1.凡职工在敌伪及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任一定的职务,如把头、监工、厂警、矿警等,有压迫剥削行为的,国民党军队官兵,国民党政府机关中的官吏等,其从事该项职务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2.凡判刑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计算工龄。因反革命罪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连续工龄应自恢复政治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另贴:

  1、招工及录用时间:经劳动部门招用的各类型固定工人,档案中应具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招工表》或原始的《转正定级表》,其参加工作时间以以上两表中的记载为准。

2、人事局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博士生,其参加工作的时间以《转正定级表》的原始记载为准,1985年以后毕业的职工档案中应有人事局统一开具的《派遣证》或《报到证》。

  3、在兵团劳动的知青、由我市统一组织插队、插场或个人“回乡”、“投靠亲友”下乡插队的知青(包括异地转插的知青),经当地知青办批准注册的,其兵团、农村、农场劳动的时间可以计算工龄。

  4、参军期间可以连续工龄。入伍时间应以县(市)革命委员会征 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时间为准;退伍时间以批准退出现役时间为准,干部复员、转业以办理离队手续为准。

  5、临时工的工龄计算:

  (1)1988年12月31日以前被招为长期工的临时人员:

  除城市待业青年以外的人员做临时工的,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做临时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与被录用为长期工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城镇待业青年在劳服、联社企业中做临时工的,其临时工期间可以全部计算工龄。在企、事业单位主办的合作社中做临时工的其工龄最早可以从1979年4月算起。其档案中应有《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定表》及档案原始记载为准。

  (2)1998年12月31日以后被招为长期工的临时工人员:

  1998年12月31日以后被招为长期工的各类临时人员,其临时工期间应缴纳养老保险费,有缴费记录方可计算工龄。

  6、同制工人工龄认定: 1986年9月30日以前被录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其工作期间咳作为视同缴费年限。1986年9月30日以后被录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应从其录用之月起缴纳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费,有缴费记录方可计算工龄。

  7、吃劳保、停薪留职期间期间的工龄计算:

  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以前,企业职工吃劳保期间不计算工龄。停薪留职人员如按照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动计[83]61号)规定,与企业签定书面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保留公职,并且个人已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的可以计工龄,否则不能计算。依据京劳险发字[93]73号规定:吃劳保、停薪留职人员92年10月至95年10月间个人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计算个人缴费年限。这两部分人员自95年11月起个人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计算个人缴费年限。

  8、职工出生年月的问题:

  对于职工出生时间难以确定的,以居民身份证与档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认定,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9、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转入企业工龄计算问题:

  (1)转入企业前的工龄年限,可视同为缴费年限(不含合同制工人),期间有缴费记录的时间扣除。

  (2)93年以后档案中要有历年的考核表、调资表,调入、调出时要有工资关系、行政介绍信或商调函,99年1月以后调出的要有失业保险转移手续。

  10、其它工龄的计算问题:

  (1)除名的工龄计算,1992年9月以前在企业被除名,其除名前的工作时间不计算连续工龄(参照劳办发[95]104号)。

  (2)辞职的工龄计算,对于个人有申请,单位同意辞职的,辞职前的工龄和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单位不同意的,视为自动离职,辞职前的工作时间不计算工龄。档案中材料必须是原始材料。

  (3)开除的工龄计算,对于开除前的工作年限不计算连续工龄(参照[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

  (4)知青回城分配期间从事临时工的时间,如果档案中有明确记载的原始记录,期间的工龄可以计算,后补证明无效。

 

 

相关阅读

首席律师

首席律师介绍 刘江,来自四川达州,现居重庆市渝中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CCTV网络电视法制频道会员;美国格理集团法律团成员;百度知道、华律网、找法网、法律快车网等多家大型法律网站特邀推荐律师;达州律师网首席律师、创办人。 刘江从政...【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