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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

来源:四川日报作者:李寰 庞莹时间:201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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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在峨眉山市举行。由省政府法制办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征集的12名律师、被征收代表、行业专家围绕草案若干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其中,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以及补偿方式等问题,成为听证代表们热议的话题。

  听证地点选在基层

  要听群众最真实的声音

  带着老花镜不断完善草稿、彼此交换对条例细节的看法,来自峨眉山市房屋被征收代表和律师代表们大多是第一次参加立法听证。“立法能多听我们老百姓的声音,这让我感到很欣慰。”一名被征收代表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广泛征求民意,决定公开听证。”省法制办农林城建法规处处长李向兵表示,之所以选择在峨眉山市召开听证会,主要是为了避开听证专业户,听到群众真实的声音。

  本月下旬,省政府法制办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将在内江市举行一次听证会。“有县级代表和市级代表的声音,才能真正听到群众的声音。”李向兵说。

  公平最重要

  不让钉子户吃糖老实人吃亏

  针对补偿决定及公告,草案第43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不仅补偿决定要予以公告,涉及房屋拆迁的所有内容都应该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律师代表彭健说,只有公开公平公正才能化解矛盾。

  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程刚介绍,近年来部分市州在旧城改造中,在补偿标准方面有很多创新的规定。如成都市从2008年开始将补偿标准统一为被拆迁房屋补偿费、政策性补偿费、政策性补助费、政策性补贴、提前搬迁奖励五项费用构成,扭转了“钉子户吃糖,老实人吃亏”的不良局面。

  细节最受关注

  拆不走的雨篷该不该赔?

  补偿标准如何确定,停产停业损失怎样补偿,这是听证会现场热议的话题,也是来自基层的被征收代表最关心的内容。

  草案第29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应该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电话、水电气、空调移机、装饰装修及附属物(设施)损失等费用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或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按规定应当获得的补助和奖励。“现在物价上涨较快,装修的材料费用贵、人力成本都很高,过渡安置租房价格也不断上涨,希望在补偿中合理考虑这些因素。”被征收代表周贻德说。

  另外,在补偿细节上,代表们也提出了很多意见。“我现在住的房子层高3米3,但是被补偿的房屋层高大都只有2米8,空间压缩了0.5米,该不该赔。”被征收代表尧维烈说,雨篷、厨灶、洗衣台、博古架、装饰半腰墙、门窗防护栏等属于不能搬迁的物件,希望政府在拆迁补偿时能按照市场现价给予拆迁户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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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首席律师介绍 刘江,来自四川达州,现居重庆市渝中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CCTV网络电视法制频道会员;美国格理集团法律团成员;百度知道、华律网、找法网、法律快车网等多家大型法律网站特邀推荐律师;达州律师网首席律师、创办人。 刘江从政...【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