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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严重残疾标准是如何划分规定的

来源:作者:时间:201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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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律师网 刑事辩护】

要准确把握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标准。

参照1996年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工伤标准”)

刑法第234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残疾”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被害人身体器官大部缺损、器官明显畸形、身体器官有中等功能障碍、造成严重并发症等

2、残疾程序可以分为一般残疾(十至七级)

3、严重残疾(六至三级)

4、特别严重残疾(二至一级),

5、六级以上视为“严重残疾”

在有关司法解释出台前,可统一参照“工伤标准”确定残疾等级。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法〔1999〕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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