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律师网 刑事辩护】
法律虽未规定“罪行极其严重”的标准,但理论界基本一致的认识是,应当按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从三个方面衡量是否属于“罪行极其严重”:
1、一是主观恶性是否特别严重;
2、二是犯罪情节是否特别恶劣;
3、三是犯罪后果是否特别严重。
只有三者均达到了特别严重的程度,才能认定为“罪行极其严重”,只要有一项达不到特别严重程度,都不能认定为“罪行极其严重”,就不能适用死刑。如有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虽然后果特别严重,但被告人故意伤害的动机却是出于激情、义愤等因素,而不是有预谋的报复或其他卑劣的动机,就不能认为其主观恶性特别严重,当然也就不能认为“罪行极其严重”了。